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 » 千古罪人秦桧,是否能够洗白平反[9P]
本頁主題: 千古罪人秦桧,是否能够洗白平反[9P]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
acepilot


級別:聖騎士 ( 11 )
發帖:2678
威望:510 點
金錢:10318 USD
貢獻:9900 點
註冊:2023-11-07

引用
倘若真有颠倒黑白的那一天,那将真是我们民族的最大悲哀。


这是全文最有价值的一句话,都悲哀了75年了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%



點評

    TOP Posted: 05-22 10:55 引用 | 點評
    肏20200202屄


    級別:俠客 ( 9 )
    發帖:1005
    威望:101 點
    金錢:1404 USD
    貢獻:0 點
    註冊:2020-02-02

    从南宋赵构来说,秦桧是大忠臣
    跟罪人不粘边,不过是后人强加的
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04 引用 | 點評
    16cm1hour


    級別:聖騎士 ( 11 )
    發帖:3982
    威望:701 點
    金錢:137460 USD
    貢獻:1100 點
    註冊:2014-02-23

    是不是好人,不知道
    但是岳飞就是该杀和上军事法庭
    你有战功不是你违抗军令的理由
    国有国法,有军功,已经奖励你岳飞了,那么违抗军令就应该斩首
    皇帝若昏庸,你举旗造反,不做他手下将军
    既然你做了他手下将军,你违反军令,杀你一百遍都没有错
    至于莫须有的罪名,那就是随便找接口,皇帝找人背锅,背锅人倒霉
    背锅人没有定罪权,定罪的是皇帝
    这狗屁的历史,把错都推到背锅人头上
    秦是不是好人,真不知道,但是岳的确违抗军令,该杀
    觉得皇帝有错,你回朝当朝怒斥皇帝昏庸,然后替代他干金人,你是条汉子
    既然身为鹰犬,替朝廷办事,那就要讲朝廷的规矩,坏了规矩,当然要受处罚
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19 引用 | 點評
    这是个问题啊


    級別:風雲使者 ( 13 )
    發帖:44787
    威望:4524 點
    金錢:50 USD
    貢獻:59077 點
    註冊:2021-01-01

    发帖辛苦
    TOP Posted: 05-22 16:27 引用 | 點評
    沉睡的木玛


    級別:風雲使者 ( 13 )
    發帖:44787
    威望:4524 點
    金錢:57 USD
    貢獻:59077 點
    註冊:2018-11-16

    支持发帖
    TOP Posted: 05-22 16:27 引用 | 點評
    折尽梅花


    級別:風雲使者 ( 13 )
    發帖:8052
    威望:2345 點
    金錢:3284 USD
    貢獻:246449 點
    註冊:2021-05-14

    啥时候包子和彭教授被普丁掳走关在西伯利亚10年,蔡奇签订协议用新疆160万平方公里把两位换回来,秦桧就可以平反了。
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07 引用 | 點評
    16cm1hour


    級別:聖騎士 ( 11 )
    發帖:3982
    威望:701 點
    金錢:137460 USD
    貢獻:1100 點
    註冊:2014-02-23

    拱手让与大金
    这种言论真是笑死人
    看过一本写宋朝财政的书,打仗是要烧钱的
    只要有钱烧,当官的才不在乎人命,死的都是韭菜
    这本书说当时财政已经无力再支撑大战争了,再打下去就朝廷崩塌了,
    所以必须停止战争,否则只有加赋税一条路,只要加赋税,皇帝就要下台了
    这个时候当然是下军令召回军队
    楼主这种拱手让与大金真是自我臆测,这也正常,历史书就是这么写的
    不搞财政研究的专业人士,的确看不到财政方面的影响
    每个人都活在自我的知识世界。
    秦是不是好人不知道,但是岳飞死的不冤枉,
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27 引用 | 點評
    单卷


    級別:新手上路 ( 8 )
    發帖:838
    威望:85 點
    金錢:8473 USD
    貢獻:0 點
    註冊:2021-02-28

    宋朝宗室来到南方,整个南方的资源不足以支撑收复战争,毕竟南方不如北方发达。再说北方人口和财富都掳走了,收复了也没啥用,还要分兵把守。这是从统治角度,和谈是最实际的。而武将则不这么想,只有不断战争才能有理由向朝廷要钱要人要资源,做大自己。岳飞的名誉这么高,是他孙子专门撰书讲的,说白了孙子给爷爷充当水军,真实情况谁都不知道。
    TOP Posted: 05-22 13:36 引用 | 點評
    Desert


    級別:聖騎士 ( 11 )
    發帖:2051
    威望:368 點
    金錢:6336 USD
    貢獻:14000 點
    註冊:2022-01-01

    听过另一个版本的野史,秦桧是好人,所谓的奸臣完全是别人的眼红、污蔑,那么该信谁?
    所以我说历史就是个婊杂,谁都可以“历史”,你没经历过就没有定义权,所以那些研究历史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,发布出来的所谓历史又是谁定义的野史,不花纳税钱就当看一猴戏,财政拿钱来供养这些研究员、考古工作者(摸金校尉)都是坏种


    點評

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0:58 引用 | 點評
      世态无良


      級別:俠客 ( 9 )
      發帖:1479
      威望:185 點
      金錢:5806 USD
      貢獻:0 點
      註冊:2020-10-24

      历史都是文人写的!看看岳飞的后代,秦桧的后代,文天祥的兄弟
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0:59 引用 | 點評
      噗噗查查


      級別:新手上路 ( 8 )
      發帖:178
      威望:18 點
      金錢:1894 USD
      貢獻:0 點
      註冊:2023-09-26

      个人观点,和李鸿章有的一比。客观来说夹杂着更多的是无奈。脏活就在这,你不做我不做,自会有人去做。还有岳武穆也有自身性格上的缺点,这也是高宗起杀心的主要原因。天天想着北伐克复中原没问题,迎二圣就让当局不舒服了。再一个就是抗旨不尊,不听话的核心部门领导是一个企业最头疼的事。不是洗白,没有秦桧,也会出现张桧,李桧..... 成济杀了曹髦也不是成济的本意吧!


      點評

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07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阿树的桃花


        級別:俠客 ( 9 )
        發帖:1383
        威望:143 點
        金錢:55481 USD
        貢獻:300 點
        註冊:2022-04-19

        奸臣再坏坏不过皇上


        點評

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41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wfcc


          級別:俠客 ( 9 )
          發帖:15584
          威望:128 點
          金錢:611 USD
          貢獻:6344 點
          註冊:2017-01-20

          1024


          點評

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44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随风乱飘


            級別:騎士 ( 10 )
            發帖:4496
            威望:462 點
            金錢:13725 USD
            貢獻:4400 點
            註冊:2015-01-21

            不是有个说法:中国几千年历史,历代王朝只干了两件事,一是造反当皇帝,二是维稳保皇位。皇帝也只干了两件事,一是向百姓收钱,二是防百姓造反。
            所以,换个角度想,“历史”存在的目的是什么?为谁服务?
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4:44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鸭打鹅


            級別:精靈王 ( 12 )
            發帖:35707
            威望:3534 點
            金錢:32 USD
            貢獻:15714 點
            註冊:2022-02-02

            感谢分享
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6:27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胜利大逃亡


            級別:精靈王 ( 12 )
            發帖:10414
            威望:1042 點
            金錢:13829 USD
            貢獻:2210 點
            註冊:2022-03-22

            感谢分享
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3 08:22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幺零幺零


            級別:騎士 ( 10 )
            發帖:2709
            威望:346 點
            金錢:3447 USD
            貢獻:13541 點
            註冊:2022-10-10

            赵构有话说
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3 15:57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茎深


            級別:光明使者 ( 14 )
            發帖:17438
            威望:11030 點
            金錢:61896 USD
            貢獻:123456 點
            註冊:2023-11-21

            感谢分享
           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            K

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03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wjsygxbt


            級別:聖騎士 ( 11 )
            發帖:1162
            威望:137 點
            金錢:141 USD
            貢獻:40524 點
            註冊:2019-09-05

            没有经历过  都是道听途说 正不正不知道
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05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lyy121


            級別:騎士 ( 10 )
            發帖:4038
            威望:385 點
            金錢:12726 USD
            貢獻:8964 點
            註冊:2011-12-17

            洗不洗又怎样,现在该犯的错一个也少
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09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发现者


            級別:俠客 ( 9 )
            發帖:990
            威望:100 點
            金錢:1816 USD
            貢獻:0 點
            註冊:2024-01-29

            是不是他后人发力了?


            點評

  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09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  恒琴


              級別:騎士 ( 10 )
              發帖:994
              威望:100 點
              金錢:1170 USD
              貢獻:20000 點
              註冊:2023-12-26

              1024
  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1:28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  恒琴


              級別:騎士 ( 10 )
              發帖:994
              威望:100 點
              金錢:1170 USD
              貢獻:20000 點
              註冊:2023-12-26

              1024
  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2:08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  qqq0623


              級別:精靈王 ( 12 )
              發帖:46080
              威望:4491 點
              金錢:1978164 USD
              貢獻:1137 點
              註冊:2011-06-06

              感谢分享
              TOP Posted: 05-22 12:58 引用 | 點評
              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

             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
              用時 0.01(s) x2, 11-14 12:45